年4月1日,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仙居县三桥溪以东省耕西路以南地块出让公告,地块位于仙居吾悦广场西侧,仙土资告字〔〕19号。
地块起始价万元,起始楼面价约元/平。地块最高限价万元,限最高楼面价约元/平(未考虑配建等因素)。
地块配套用房起始面积平方米,投报配套用房幅度平方米,配套用房最高投报面积平方米。
地块范围:东至规划路,南至规划路,西至溪滨南路,北至省耕西路。
网拍时间:年4月26日9:00。
出让面积:㎡;
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康体用地;
出让年限:商服40年、住宅70年;
规划容积率:≤1.9;
绿地率:≥30%;
规划建筑密度:≤35%。
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80米,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4米;
建筑规模:计容建筑面积≤.6㎡(上述面积包括物业用房等配套公共设施用房)。其中商业面积≤㎡。
公共配建要求
按要求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居家养老用房等配套设施。
出让公告原文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仙土资告字〔〕19号
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允许建设的范围、建筑高度、建筑后退、建筑风貌等其他规划指标和土地使用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出让文件内的出让须知、合同样本等。
2、本地块由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仙居县高铁新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土地交付。土地交付时间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出让年期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土地交付时“周围基础设施”达到本出让公告发布时之状态。所交付土地“场地平整”达到宗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电力通信等设施、堆放物、停放物、树木、作物青苗清除。受让人要自交付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宗地内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受让人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出让人提交《建设项目动工开发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现场照片、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