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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报关注仙居县查处一起违建工作中履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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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浙江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曹扬媚记者吕玥

仙居县永安溪支流北岙坑南岸的山坡上,一片占地余平方米的平坦山地覆盖着新土。谁能想到,半年前,这里还立着一幢豪华别墅。

总占地平方米、未批先建、数年未拆除……年7月,在媒体曝光后,这幢“隐形”近4年的违法建筑才走进大众视野。仙居县纪委监委随后调查发现:多年来,前后3任驻村干部竟“都未发现”这一情况,两任分管领导也“未能拆除”这一违法建筑,涉事村民还堂而皇之装修入住。

事情还要追溯到年7月,当时,官路镇新桥村村民王某某与寺前万村某村民私自置换承包山地。该地块临近40省道,年5月,王某某趁省道封闭施工之机,擅自在置换土地上施工建房。

早在年11月,仙居县国土资源局城区二分局就曾接到群众举报,询问王某某时,王某某称平整土地是为了建造凉亭。工作人员仅向王某某口头交代土地平整后不能用于建房等事宜。40省道封闭施工后,该地块被包围起来,也就没有继续跟踪巡查。直到年7月被发现时,该别墅已建至3层。当时,官路镇城建办和县国土资源局有关工作人员在实地勘察后发放了停建通知书。王某某口头答应,但一直没有拆除。

此后,村干部、驻村干部日常巡查敷衍了事;镇城建办将有关情况汇报给分管领导,却“一报了之”;时任镇政府分管领导与国土部门对接后,“无限期”等待国土部门立案处置;国土部门在收到法院的裁定后拖延整治且违反有关规定将其列为缓拆对象;接任工作的镇政府常务副镇长在未严格把关的情况下同意了缓拆申报手续……表面上看督查有告知、工作有汇报、部门有对接,实际上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纵容问题愈演愈烈。

年7月10日开始,该县多部门联合对该违法建筑进行拆除,3天内拆除完毕。随后,仙居县纪委监委对该事件启动问责程序,涉案的多名责任人受到处分,其中县国土资源局分管执法监察的党委委员和监察大队大队长,官路镇时任常务副镇长及时任副镇长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官路镇城建办主任、寺前万村党支部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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