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岳思轩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汪子芳
判决书上的出庭“代检察员张培献”,让寻子多年的母亲重燃希望。
一通电话,一句承诺,张培献检察官用心寻找案件中的被拐男婴。
10月15日,在多方努力下,这对离散29年的母子在乐清市检察院再次相见,期盼、激动、泪水和笑容,这些真情实感终于完全融合在了一起……续写母子亲缘。
一通电话,求助寻子
“您好,是张培献检察官么,我想找回我的儿子。”年8月,乐清市检察院柳市检察室主任张培献接到这样一通奇怪的来电。在对方的叙述下,一桩29年前的拐卖儿童案件被重新提起。
来电的人是家住仙居县下各镇的朱彩娟,今年60多岁,她想找回的正是她失散29年的儿子,也是这起案件中被拐卖的男婴。
年正月,朱彩娟产下一名男婴。但因当时家里困难且正被人追债,夫妻二人计划前往外地谋生。但对孩子的安置上,夫妻出现分歧,丈夫想将孩子送养。“他说家里还欠着不少钱,孩子我们没钱养,能否先放别人家中养一段时间。”朱彩娟回忆,当时丈夫不顾她的反对,将孩子交给当地一名张姓村民,嘱咐他帮孩子找一个好人家。
自孩子被抱走后,朱彩娟终日活在自责里,一直有找回孩子的念头,多年来,她常常去张姓村民家中,打听孩子的下落,可对方一直以“领养家庭条件优越,他生活很好”“对方不希望你去打扰”等话来打发她。她也尝试在附近乡镇寻找,听到哪里有人家曾领养孩子的,都偷偷跑过去看看是不是自己的孩子,但都失望而归。
苦寻多年,柳暗花明
就在5年前,难以忍受思念之苦的朱彩娟找到张姓村民,强硬逼迫对方一定要说出孩子下落,张姓村民才无可奈何地拿出了一张判决书,对着她说:“你的孩子被这几个人卖掉了,你要找就找他们。”
这张由原乐清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标注日期是年5月9日,写明项某通过欺骗手段,骗得一名男婴,并转卖应某、盛某二人,而二人在年12月6日到乐清准备贩卖男婴时,被警方抓捕归案,三人因此获刑。
看着这份判决书,朱彩娟半信半疑,她曾到多地寻找上述三人,可对方不是去世了,就是联系不上。她一直怀疑判决书的真实性,可没过多久,连张姓村民都去世了,线索全部中断。
而后,朱彩娟通过网络寻亲、求助浙江十指连心寻亲群等民间组织,到仙居当地派出所求助,到当地档案局调查,几乎是想尽一切办法,可终无所获。
今年8月,朱彩娟再次翻出这份陈旧的判决书,打算再试试,联系下乐清法院此案审判长,可是电话一直未能接通。这时,判决书里的一个名字引起了她的注意——“乐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指派代检察员张培献出庭支持公诉”。她又拿起手机通过,查找这名检察官的联系方式。好在,这一次她终于找到了能帮助她的人。
故事讲到最后,朱彩娟对着张培献哭诉:“你已经是我最后的希望了,一定要帮帮我!”
多方助力,寻亲成功
尘封近30年的旧案,张培献一直没能想起来,虽然案子是由他出庭公诉,可经办检察官却是他人。面对朱彩娟的求助,他决定帮这个忙,接过了寻亲的接力棒。
张培献先是前往检察院档案室,调取了相关案件卷宗,可是卷宗上并未写明被拐的孩子最终去向。而卷宗上所涉及的经办人员,不是去世就是退休,唯一在任的经办人一时也回忆不起案件信息。调查一时陷入瓶颈。
9月11日,张培献联系法院调取了公安侦查卷宗,审查卷宗发现一名熟识的公安经办人,他立即将此事告诉对方。时隔多年,该经办人也记不起案件信息,但据他回忆孩子应当是登报寻亲无果后,被大荆一户人家合法领养。
随后,张培献与该经办人开始对孩子的下落进行调查。通过不懈努力,他们终于找到了领养人家属并进行谈话。原来,孩子现名叫小新(化名),今年29岁,家住大荆镇。
在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的组织下,朱彩娟和小新分别提取了DNA,进行比对。10月13日,好消息传来,由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显示,支持朱彩娟是小新的生物学母亲。
母子相认,重拾亲情
10月15日上午,朱彩娟一大早就从仙居赶到乐清市检察院,小新也在养父母的陪同下来检察院与朱彩娟相认。当这个高高瘦瘦又十分帅气的男孩出现在朱彩娟面前时,她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虽脸带微笑,可眼里却含着泪花:“孩子长大了,变帅了,有些认不出来,但跟他爸爸很像。”
面对小新的养母,朱彩娟也是万分感恩,“整整29年,感谢你们把他抚养成人。”说话时,朱彩娟又一把抱住小新的养母,手里还紧紧拉着儿子的手。她还让小新养母安心,“我不是来抢孩子的,我只要知道他在哪里就行,今天,我亲手把孩子交给你,他要对得起你的养育之恩。”
这一刻,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朱彩娟还记得,能够成功找到亲生儿子,离不开张培献等人帮助。她还拿出准备已久的锦旗送给了张培献等人,激动地说:“感谢你们辛勤寻找我儿子的下落,亲人能相聚是你们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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