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居县发布了《仙居县促进对台交流合作29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29条政策措施》)。该措施以国家和省市“惠台政策”为蓝本,内容涵盖了台湾同胞在仙投资创业、就业学习、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对于助力打造仙台融合发展“重要窗口”,鼓励台湾同胞特别是台湾青年来仙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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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建设
仙居台湾农民创业园于年11月经国家农业部、国台办批准设立,是我省对台经贸交流的重要平台。为鼓励台胞和台资企业入驻台创园发展,29条政策措施规定,台湾同胞入园开展农业种植项目、养殖生产和从事新品种引进、试种,开展规模经营等,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定的土地承包金或租金减免,用电、用水按标准下浮30%等优惠政策。将在园区内设立台湾青年创业中心,对吸引台资企业、台湾青年(仙居注册商事主体)入驻的,给予最高补助50万元。对入驻青创中心的台湾青年,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的租金补助。
台商走进仙居活动
投资合作
鼓励和支持台湾同胞投资者参与现代农业、医疗器械、医养健康、文化创意、高端民宿、电子商务服务以及其他符合产业导向的产业领域等项目,同等享受本地相应补助政策。对重点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在仙居入驻的台资企业投产后,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年内,符合条件的分别按照一定标准予以奖励。
创业就业
台湾相关人才在仙居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可按同层次人才享受相应激励政策。对在仙居实习、就业创业的台湾大学生享受相应政策。对毕业3年内在仙居就业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台湾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可在毕业起3年内按规定给予每月元的就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在养老、家政服务行业、民宿行业以及农业龙头企业等政府鼓励的领域就业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台湾大学生,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最长3年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对集中组织来仙居见习、实习的台湾大学生按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
台湾单车天使来仙居开展交流
文化旅游交流
支持台湾文化艺术界团队来仙开展文化交流活动,为其提供展览、演出平台,鼓励台湾同胞、台湾高校和民间组织参与仙居县有关文化工程项目、文化活动和学术研究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对组织台湾游客来仙旅游的旅行社,可享受相关奖励补助政策。
生活待遇和其他方面
在仙居学习、生活、工作的台胞与仙居市民同等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等待遇,还可每月1次免费畅游大神仙居等县域范围内国有4A级以上景区。除上述措施外,台资企业、台湾同胞可按规定享受扶持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经营发展的有关待遇,可同等享受各类扶持资金和各项优惠政策。
仙居台湾农民创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