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夜市上遇到好看的女孩子会怎么样?无论有多少想法,估计大多数人都会被理智约束。然而,浙江台州仙居县一25岁的女子宵夜摊上竟然遭到陌生男子强行搂抱,拒绝后,当街遭遇5名男子拳打脚踢。
案发两周天,受医院的病床上,她对当天是事情表示不能理解。目前,她已向有关部门递交了控告信,要求依法追究猥亵打人男子的刑事责任。
据顾女士介绍,9月11日晚,她和两位朋友一起到县城南峰街道美食城宵夜摊吃夜宵。一开始她和朋友们还聊得很开心。
3时19分,陈某和成某等3人也来吃宵夜,坐顾女士邻桌。其中,陈某和成某均为刑满释放人员。让顾女士和朋友没想到的是,陈某坐过来突然搂住她的脖子,摸我的脸,还说下流话,让顾女士陪他吃。
“我就不认识他,就推开他的手臂,他就直接就打我……”提起触目惊心的一幕,顾女士至今心有余悸。从监控画面可以看到,陈某用手猛扇她耳光,把她摁在地上,成某(穿花短裤男子)也上前打她耳光。
不仅如此,成某和陈某还疑似打电话纠集同伙,顾女士的一位女性朋友一直用身体护住顾女士劝解,但根本拉不住。顾女士表示,当时她都被打晕了,爬起来躲到旁边的楼梯下,这伙人还是不放过。后来她叫来弟弟,医院,陈某和成某把他们拦住说不能走,甚至在撕扯过程中,把她弟弟的T恤衫也撕烂了。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了过来。然而让他们感到遗憾的是,当民警赶到时,那伙人已近跑掉了。
医院住院诊断记录显示:患者头部外伤,多次挫伤,受伤时短暂昏迷。9月18日,派出所民警带一个法医过来看了一下,让顾女士劝她配合检查,称案件性质暂定为寻衅滋事。
顾女士提供的盖有仙居县公安局红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警方查明,年9月11日3时许,25岁成某与22岁陈某等人在南峰街道美食城路边吃夜宵,陈某碰到同在该处吃夜宵的顾女士等人,陈某与顾女士言语不和,成某遂伙同陈某等多人,以掌掴、脚踢等方式殴打顾女士,陈某和成某的行为属情节较重,决定对两人行政拘留13日的行政处罚。
9月16日,两人分别在上面签字,被送县拘留所执行。
顾女士及其家人表示,陈某和成某都是刑满释放人员,却不思悔改,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且系累犯,应予追究刑事责任,而仙居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只对其中2人实施行政拘留的处罚明显不当。
与此同时,顾女士称,陈某、成某等5人结伙猥亵妇女,寻衅滋事打人,仙居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却以罚代刑,只对两人给予行政拘留13日处罚,她要求依法追究5人的刑事责任,责成赔偿自己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
针对此案,法律界人士认为,陈某、成某在年9月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过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陈某、成某如果此次犯罪构成寻衅滋事罪,而且情节恶劣应当被判有期徒刑的,此时,就符合累犯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