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案说法情断债未了前情侣对簿公

                            

恋爱时,男女朋友之间感情甚笃,乐于为对方花钱,甚至不惜重金为对方“买单”。然而一旦分手,过去花的钱就成了“债”。

近日?

仙居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因情生债”的案件,最终经法官调解,由被告方某自愿分期归还原告赵某元。

案件回顾

95后的赵某和方某相识于一次朋友的聚会。对方某一见倾心的赵某,随即展开了追求,很快两人便坠入了爱河。恋爱期间,为了在方某面前维持形象,赵某对她有求必应,每逢节日还不忘记发红包表示。

可惜好景不长,恋爱一段时间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了手。分手后,赵某发现由于经常转钱给方某,加上恋爱开支导致自己囊中羞涩,甚至连信用卡都还不起了。

为此,赵某跟方某联系,要求归还之前自己转给她的钱。起初,方某硬气表示要还,但后来竟没了消息。

久等未果的赵某便到法院起诉,要求方某归还恋爱期间自己出借的余元。面对赵某的起诉,方某辩称之前收到的转账很多是赵某心甘情愿给自己的,不应该让自己归还,并提供了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zl/38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