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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

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年第18号)

关于泮X红销售的豆腐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核查处置情况说明

一、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豆腐;购进日期:-07-11;抽样日期:-07-11;抽样单编号:XC;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存在“双乙酸钠”不得使用,但实测为0.g/kg的情况,检验结论为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二、核查处置情况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7月29日将编号为№:FLF《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程序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该局执法人员未在现场发现上述同一批次豆腐在销售。因豆腐属于即食产品,无法进行召回。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于年7月11日共购入7.5kg上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豆腐,至送达《检测报告》为止已全部销售完毕。因豆腐属于即食产品,从抽检至送达《检测报告》已间隔半个月,无法进行召回。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于年8月10日提供了相应整改报告,因当事人不进行豆腐的制作,其豆腐是从他人处购得,初步认为是由于生产方在制作时添加了不得添加的原料所导致,当事人提供了相应供货商的资质及票据,执法人员进行了线索抄送。针对上述情况,该局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后续日常经营中,应去有相应资质的店内购买所需销售的产品,并做好食品供货商的资质审查,食品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工作,杜绝再次出现销售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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