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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缙云法院壶镇法庭时

                            

年第期▼

括苍秀丽,好溪流碧。

千年古镇,法徽熠熠。

巍巍括苍山下,有一道靓丽的法治风景线——缙云县人民法院壶镇人民法庭。

从最初1间平房、1名审判员到如今平方米的审判综合大楼、11名干警。66年的筚路蓝缕,一件件办公旧物,一张张经典照片,一块块荣誉奖牌,记载着铮铮司法情、拳拳为民心,守护了一方寸土的公平与正义。

一辆老式自行车

一辆老式凤凰牌自行车被保存在壶镇法庭庭史陈列室里,它是上世纪70年代法庭干警最“奢侈”的办案工具。“那个时候办案条件着实艰苦,有时候香烟壳、包装纸都是办案用品。”已退休的法庭老法官如是说到。这辆锈迹斑驳的自行车,不仅承载着法庭干警曾经的峥嵘记忆,也是壶镇法庭几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缩影写照。

壶镇法庭上世纪70年代的办案工具

如今,语音转写替代了庭审速录,无纸化办案成为审判新常态,而审判庭也不拘泥于数平米之间,一块小小的屏幕便连接起了天南地北。

一桌一槌,一屏一线,庭审就此展开。屏幕这头,法官将国徽搬到了被告家中;屏幕那头,原告在“共享法庭”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远程陈述诉讼请求。

壶镇法庭庭长钦建丽:“前不久,为方便外出宁波打工的原告与居住偏远乡村的被告共享司法服务,法庭利用数字化技术,构建起了一场巡回审判和‘共享法庭’的‘双向奔赴’”。

“诉讼不出门,就地化矛盾”,壶镇法庭立足构建以法庭为中心、乡村“共享法庭”为标配、特设“共享法庭”为补充的“1+77+N”基层诉讼服务格局,全域铺设“一屏一线一法官”的“共享法庭”83家,聘任80余位村干部为庭务主任,将“共享法庭”与网格制度、综合治理等工作深度融合,打造“10分钟”司法服务圈。

一份点滴寻常的温暖

“我没想到你们真的帮我申请了低保!”杜女士看到前来回访的法庭干警十分激动。

杜女士生活困难,大女儿自幼身患慢性肾病,需长期服药,诉讼离婚后,自己微薄的打工收入让生计维系愈加艰难,不得不与前夫计较每一分药费。矛盾化解绝不允许“半拉子”,壶镇法庭主动对接镇政府,努力为杜女士一户争取到有效的帮扶措施。

好在低保申请很快得到了落实,法庭干警带着这个好消息来到了杜女士家中。眼前狭小又闷热的房间里,一个老旧的落地扇吱吱呀呀地转动,两张硬板床就是小女儿玩耍的地方,让人不由得心里一紧。但杜女士却觉得很知足,她一个劲地道谢,坚信未来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图为法官亲切慰问杜女士女儿的场景

拳拳真心、赤忱为民,没有那么多惊天动地的英雄伟业,更多的是躬耕路上的点滴寻常。壶镇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竭力实地化解矛盾纠纷,对已审结的案件,实行指定责任人回访,确保不留纠纷“后遗症”,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公正感受度。年以来,累计回访案件余件次,服判息诉率96%。

一条守正创新的新路子

“感谢法院,为我们解决大难题,这个光伏项目一定能为我们缙云这片绿水青山带来源源不断的绿色能源!”

村书记特意前来道谢

去年,30名村民涌进法庭。原来,壶镇镇某村筑巢引凤,吸引一新能源公司投资光伏发电项目。因案涉地块权属和资金分配方案存在争议,该村村民提起了集体诉讼。能源公司表示若未在10日内化解该纠纷,将不在该村进行建设。

时间紧迫,法官与商会调解员组成“调解CP”实地考察走访,一次次“唠家常”地释法明理,一次次“非对抗式”地分析利弊,几经辗转终于达成调解意向,案涉地块得以利用,光伏发电项目顺利推进,村民和村集体也都从中获益。

企业家乡贤与商会调解员调解工作日常

说到商会调解员,不得不说“壶镇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它以“法庭+商会”优势互助模式,一方面由商会选任商会企业家乡贤参与法庭委托涉企案件调解,另一方面依托法庭专业保障为调解和企业保驾护航,走出了一条创新“枫桥经验”的“互助式”多元解纷新路子。商会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已累计化解各类纠纷余件,涉案金额余万元,纠纷诉前化解率56.51%。其中,今年累计化解各类纠纷件,涉案金额万余元。

一张急匆匆的小纸条

今年春节刚过,苏女士急匆匆来到壶镇法庭申请执行,还留下一张纸条:请求法官在正月十五前找到方先生。

苏女士留下的纸条

几年前,苏女士与前夫方先生因离婚财产纠纷在法庭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房产归方先生所有,苏女士在收到方先生的补偿款后腾空房屋。然而,方先生一直未按约履行。苏女士得知其回老家过年,正月十五后又将出门,便赶紧向法庭提供线索,希望通过执行拿到补偿款。

接到申请,驻庭执行团队立即赶到方先生家中,对其释法析理。经过几番思想工作,方先生答应马上筹集资金,并于次日上午支付了补偿款,苏女士也迅速腾空了房屋。

苏女士的案件是壶镇法庭贯彻落实市中院部署的人民法庭“一件事”改革以来的一个缩影。壶镇法庭坚持“法庭办理的案件就在法庭解决”理念,通过制度规范、人力保障、质量把控、跟踪排名,调立审执“一盘棋”开展督促履行和参与执行,努力用最少的程序、最短的时间和最低的成本化解纠纷。年以来,累计督促履行到位金额余万元,自动履行率75%,执行案件63件,驻庭执行团队平均办案天数减少7天,执行到位金额万余元。

多年来,壶镇法庭各项工作受到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被最高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1次,被浙江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5次,被丽水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次,被浙江高院评为首批“省级五好法庭”和“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多次被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丽水中院评为“先进集体”。

壶镇法庭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不断深化“四项建设”,以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为总牵引,聚焦群众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加大司法服务力度,让更多司法资源向一线下沉,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美好生活的向往。

供稿:缙云法院

原标题:《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缙云法院壶镇法庭:时代的见证者与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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