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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ldquo两山rdquo

近几年来,“两山论”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已经成为我国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坚定践行“两山”理念,以美丽台州建设为总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以赴打了一场污染防治攻坚战。

年,台州市被国务院办公厅表彰为首批“全国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四个城市之一。

年,台州市被评为25个无黑臭水体城市之一,城市空气质量居全国重点城市前列,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执行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数量排名全国地级市第一,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五年居全省第二。同年,台州市环保局被人社部环保部表彰为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台州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荣获《环境保护》杂志组织的全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品质之星。

年,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台州生态环境执法和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台州连续7年获美丽浙江(生态省)建设考核优秀。

为争创美丽浙江建设台州样板,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为此出台各项改革方案、明确工作规范、压实并落实工作责任,努力构建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

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六大专项行动,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淘汰和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全面开展化工、涂装等11个行业余家企业VOCS治理;全面完成老旧车淘汰任务,实现机动车排气检测区域全覆盖;强化扬尘综合治理,截至年8月底,全市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7.82%,县以上城市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7.04%;积极创建清新空气示范区,台州全域已实现省级清新示范区全覆盖。

年,台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0,全省排名第三;全市和城市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25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分别比年下降26.5%、25%(分别比年下降41.9%、41.3%);全市和城市环境空气AQI优良率分别为96.8%、94%,比年分别提高4.3个、3.6个百分点(分别比年提高8个、9.1个百分点)。台州市区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台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9,近年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已稳居全国重点城市前列。

除此之外,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进“五水共治”。严格落实河长制,积极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和“美丽河湖”,开展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全面完成剿灭劣V类水质断面任务,基本完成水十条考核达标任务,并完成全市个劣V类小微水体和个入河排污口整治,成为全国25个无黑臭水体城市之一。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深化长潭水库全国良好湖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完成《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地方立法;加强近岸海堿污染防治,全面完成国家、省考核的9个入海排污口的规苑化整治,剩余均清理封堵。

年,台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5.5%,比年提高16.4个百分点(分别比年提高83.4个百分点,比年提高23.7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全市无劣V类水质断面,12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全部达标,且全市交接断面水质评价结果为优秀。

另外,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还深入推进净土行动。“防控治”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推进《台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台州市土壤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基本完成家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管理和责任书制度,累计完成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家、隐患排査家、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备案个。建立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多部门土壤环境协同监管机制,将土壤环境保护目标和土壤污染防治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严把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环境安全准入关。建立实施污染地块名录管理和土壤治理修复项目管理评估办法,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污染地块修复工程8个,治理修复污染土壤18.58万立方米,为城市建设提供“净地”25万多平方米。

年,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经验交流及现场推进会在台州召开,台州治土模式和经验入选中央组织部编选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生态文明建设》,入选生态环境部美丽中国先锋榜。

为大力开展清废行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并实施《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实施固废处置能力提升行动,年以来累计新増危险废物处置能力14.93万吨。启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玉环、天台、仙居和三门4个县市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全域推进废物收集处置,开展小微企业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试点建设,全面推进实验室废物收集处置工作,探索建立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全面组织应用省级信息系统。实施超期贮存危废的动态化清零,累计处置超期贮存危废约.8吨。

加强环境保护,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目前,为深化生态系列创建,台州市已实现省级以上生态市、生态县(市、区)全覆盖,仙居县、天台县先后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仙居县、天台县、三门县、临海市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力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已完成“三线一单”编制,积极推进仙居国家公园试点、仙居括苍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为推进节能减排,台州市全面实施单位GDP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十三五”以来,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四项指标分别削减1.62万吨、0.24万吨、0.81万吨、0.59万吨,均超额完成减排任务,单位GDP能耗、万元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均呈逐年下降趋势,单位GDP能耗处于全省最低水平。

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化环保“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出台实施《台州市环保局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方案》,市本级办理11个办事事项全部实现“跑零次”;原椒江环保分局在全省率先开展“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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